|
教师自驾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96 更新时间:2013/9/11
|
|
为加强校园内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特签定中庄镇社庄完小校园内教师自驾车安全管理责任状,请认真执行。
一、责任目标
1、教师的机动车辆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教师的自驾车辆也禁止行驶,必须做到只要校园内有学生走动,校园内的机动车必须熄火停车。确有急事,进出校门必须低速慢行,谨慎行驶。
3、教师的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后,要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禁止鸣喇叭,自觉有序的停放在车棚。
4、学校只负责为教师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对教师机动车在校园内的损坏和丢失,学校不负赔偿责任。
5、教师的机动车在校园内违规停放或行驶,造成他人或集体财产损失的,以及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由车主和驾驶人员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6、自驾车教师要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时参加机动车年检。有故障车辆严禁进入校园行驶。
7、自驾车的教职工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后开(骑)车。任何时间内违犯交通法规出现交通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行使次数,凡属在工作时间内计划外出的教职工,请在上班时就自觉将机动车停在校门外,工作时间段内严禁机动车在校园行使。
二、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自2013年9月1日至教师调离本校为止。一式两份,教师(机动车驾驶员)自留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学校盖章: 校 长(签名):__________
自驾车教师(签名):
2013年9月9日
《教师自驾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来自[七教网www.qijiao.net],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