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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淄博市教师招聘考试应聘须知

作者:淄博教育…  文章来源:淄博教育信息网  点击数1824  更新时间:2018/2/13 20:22:3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
四、关于工作经历
五、关于在职人员
六、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七、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
八、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九、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一)《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毕业生应聘。
(二)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并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文“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部分内容。招聘专业以教师资格证设置的,审核时以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三)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四)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五)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
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列入招聘安置计划和范围的随军前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随军家属,且经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预审合格,可应聘部队属地区县的“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
四、关于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部队服役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27日。
五、关于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二)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75—300k。
1、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按照XXXX年研究生(或本科、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XXXX与招聘专业XXXX符合对应关系”,便于工作人员审核。
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上传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不需提交),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2、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除国内应届毕业生外,招聘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需同时上传教师资格证。
5、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提供户口簿、随军审批表。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情况,网上报名时通过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简历进行审核,具体材料待现场资格审查时再行提交。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应聘淄博实验中学、淄博柳泉中学教师岗位进入笔试人员按《2018年淄博实验中学、淄博柳泉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进行笔试网上报名。
七、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2017年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2017年、2018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八、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四)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上传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
2、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4、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以上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九、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时(即,对于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考官或面试题目不同时),此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需按规则进行修正。
“修正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应聘人员面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应聘人员所涉及的所有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
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面试成绩小于2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